原來是按總價的2%收取,現在按每平米多少錢來收取。舉個例子:80元/平米,100平米的房子,就交8000元的公共維修基金,具體見當地政策。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天津是固定的。購房人和開發商都要交。 購房人都是1%,取整到個位。 開發商帶電梯的1.5%,不帶電梯的1%
按照規定,維修基金按下列規定計算繳納:(一)公有住房出售,售房單位按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提取;(二)購買無電梯多層商品房的,購房人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5元計繳,購買別墅的,購房人按每平方米45元計繳;購買高層商品房或
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維修基金,房地產開發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3%-4%繳納;購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2%-3%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