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工程專業資質分為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兩類,資質等級分為甲、乙、丙三級。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的管理工作,承擔甲級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資質的認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的管理工作,承擔乙、丙級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資質的認定工作。
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還有個人的工程資格證,
辦理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須知
一、 申請單位到省氣象主管機構領取《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證申請表》。
二、 提交材料:
1、 書面《申請報告》
2、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申請表》
3、 單位基本情況報告書。包括申請單位的歷史概況、規模、注冊資金、人員結構、
工作場所和技術裝備情況、技術質量管理能力、設計或施工水平等。
4、 近三年來的業績表(工程名稱、時間、造價、工程質量、工程負責人)及用戶證明材料。
5、 已建防雷工程運行情況證明。應初具至少三份與申請資質級別相當規模的防雷工程建設單位(用戶)的使用證明(復印件)。
6、 防雷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手冊。主要包括組織機構、質量保證體系、技術裝備、管理制度、工程建設實施細則等。
7、 防雷工程質量管理手冊,主要包括工程質量管理基本內容、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工程質量管理評定辦法等。
8、 至少有兩個與申請資質級別相當規模的,已建防雷工程的全套技術資料,包括勘察報告、設計方案、合同、設計圖紙、防雷產品說明及有關證書、施工記錄、預算、決算、驗收報告、用戶意見等。
9、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法人登記證、企業組織代碼證等證明。
10、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11、 人員花名冊。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所學專業、技術職稱、從事防雷工程設計或施工時間,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外聘人員應注明是專職或兼職及原工作單位等。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應附職稱證書及防雷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12、 規章制度匯總表,并提交如下規章制度:
設計
(1) 安全、保密制度
(2) 設計、審核、批準制度
(3) 資料交接制度
(4) 資料檔案庫(室)管理
(5) 資料檔案庫(室)安全制度
(6) 設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7) 考核、獎懲制度
施工
(1) 施工安全、保密制度
(2) 施工現場質檢制度
(3) 工程材料購置、保管、領取制度
(4) 施工現場進度部分隱蔽工程質檢登記制度
(5) 施工中修改設計登記制度
(6) 施工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7) 施工報告材料交接制度
(8) 考核、獎懲制度
三、 要求
1、 設計、施工分別申請;
2、 全部資料一式四份,統一用A4紙張,裝訂成冊;
3、 自制封面,封面加蓋公章。
防雷資質全稱防雷工程專業資質,源于2005年1月28日中國氣象局第10號令《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資質分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兩類,資質等級分為甲、乙、丙三級。
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的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單位必須有與本專業相關的高、中級技術人員。
(三)必須具備固定的設計場所和相應的設計設備;
(四)必須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規范、標準化資料;
(五)必須有符合規范的資料檔案庫(室)和檔案保險柜(箱);
(六)必須有完善的規章制度:
1.安全、保密制度;
2.設計、審核、批準制度,
3.資料交、接制度;
4.資料檔案庫(室)管理制度;
5.資料檔案庫(室)安全制度;
6.設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7.考核、獎懲制度。
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
(二)三名以上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六名以上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并具有一定數量的輔助技術人員;
(三)近三年完成二十個以上第二類建(構)筑物綜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總營業額不少于八百萬元,至少有一個防雷工程項目的營業額不少于一百五十萬元;
(四)所承擔的防雷工程,必須經過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五)已取得乙級資質,近三年年檢連續合格。
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八十萬元以上;
(二)兩名以上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四名以上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并具有一定數量的輔助技術人員;
(三)近三年完成二十個以上第三類建(構)筑物綜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總營業額不少于四百萬元,至少有兩個防雷工程項目的營業額不少于五十萬元;
(四)所承擔的防雷工程,必須經過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五)已取得丙級資質,近三年年檢連續合格。
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
(二)一名以上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三名以上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并具有一定數量的輔助技術人員。
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乙、丙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甲級資質的受理時間為每年的九月,乙級資質的受理時間為每年的三月和十一月,丙級資質的申請可即時受理。
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丙級資質。申請單位需要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申請表》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申請表》;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和地稅)和《法人組織代碼證》正、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專業技術人員簡表》,高級、中級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和《防雷工程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企業質量管理手冊和防雷工程質量管理手冊。
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甲級或者乙級資質。申請單位除了需要提交所規定的書面材料外,還需要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現有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二)《已完成防雷工程項目表》;
(三)三個以上防雷工程的用戶使用證明;
(四)兩個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全套技術資料;
(五)由氣象主管機構發放的已完成防雷工程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等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決定是否受理。
施工
(1) 施工安全、保密制度
(2) 施工現場質檢制度
(3) 工程材料購置、保管、領取制度
(4) 施工現場進度部分隱蔽工程質檢登記制度
(5) 施工中修改設計登記制度
(6) 施工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7) 施工報告材料交接制度
(8) 考核、獎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