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協商,為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3-2002)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室內空氣治理事宜,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依據前面規定的原則,甲方將坐落于
實際治理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委托乙方進行室內空氣(有害氣體)的治理。
第三條:治理費用為____平方米,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治理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規定總金額的50%作為另一方的損失,如甲方中途停止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施工的藥劑費用、按市場零售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在不添置新家具及材料或者其它含有甲醛、苯、TVOC等超標物品的條件下,在十年內所治理的居室如果出現甲醛反彈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為此居室進行再次治理。
第六條:在乙方為其居室治理完成后,甲方再添置新的裝裝飾物品、家具等所造成的污染源,乙方不負因此造成的損失,但乙方有義務對此居室進行有償治理。
第七條:治理完工一周后,乙方提供免費檢測一次,如檢測合格但甲方不予認同,甲方有權邀請具有CMA(國家計量認證合格單位)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復檢,如檢測不合格,所有檢測不合格項目費用歸乙方承擔,但乙方有權進行二次治理,如二次治理任無法達標,乙方必須退還所有治理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裝修污染治理合同的寫法注意事項:
1、設備日常使用和維護(誰使用誰負責)如:區域內設備的完好不丟失不損壞,按規定定期檢查年檢等涉及費用按數量和面積分攤。涉及費用有消防檢測和滅火器年檢
2、設備的檢修,當設備出現問題時需要請消防公司進行檢修,涉及費用最好還是按設備數量和使用面積按比例分攤,如果涉及公用設備的檢修費用最好辦法是費用平坦(如:消防報警主機,和水泵等主要設備)其他分散設備涉及的費用按上述分攤。
3、涉及到罰款等費用就不用多說了吧,因誰受罰誰來出,如果兩個單位都被指出有問題而受罰公平起見各家一半吧。
4、涉及值班人員的聘用建議共同擔負。
大致也就涉及到這幾項問題的爭議,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