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全國室內裝飾設計,施工企業管理規定》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室內裝飾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月____日開工,于______年__月____日竣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6、工程質量:按本合同第5條約定標準
7、合同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義務
1、開工前甲方組織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
2、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義務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費用乙方自理。
四、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五、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六、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進場施工前后三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進度過半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項___________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個月支付。
2、本合同價款以雙方確認為結算依據,具體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單中的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運輸費、間接費、利潤、稅金以及材料、設備等供應到現場能夠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責任的所有費用。
3、主材單價均以簽約以后的材料報批核定為結算依據(即由乙方報給甲方審核后確認),其余人工單價、輔料單價、綜合費用(管理費、利潤、稅金等)按合同清單計價,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
4、如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內容發生變化時,在合同預算價的基礎上對變更部分進行適當的調整,變更增加項目,合同中有單價的,按合同中對應的單價計算;合同中有類似項目的,以類似項目單價為基礎,按預算計價原則調整后作為結算單價;合同中沒有的項目,乙方按預算計價原則重新編制綜合單價,按甲方審核確認后之單價結算。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七、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八、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