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施工面平整且干凈,打上基準線后,再將水泥或黏合劑平均涂抹于施工面上。 2、依序將馬賽克貼上,每張之間應留有適當的空隙。每貼完一張即以木條將馬賽克壓平,確定每處均壓實且與黏合劑間充分結合。 3、填縫。(有的不填縫)用工具將填縫劑或原打底黏合劑、白水泥等充分填滿縫隙中。 4、清洗。用濕海綿將附著于馬賽克上多余的填縫劑清洗干凈,再以干布擦拭,即完成施工步驟。
玻璃馬賽克標準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玻璃與馬賽克的分類、尺寸、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及包裝、貯存和運輸。
2 產品分類
玻璃馬賽克分為熔融玻璃馬賽克、燒結玻璃馬賽克和金星玻璃馬賽克。
3規格尺寸
玻璃馬賽克一般為正方形如20mm×20mm,25mm×25mm,30mm×30mm,其他規格
尺寸由供需雙方協商。
4技術要求
4.1 單塊玻璃馬賽克邊長、厚度的尺寸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 1
邊長允許偏差厚度允許偏差
20 ±0.54.0 ±0.4
25±0.54.2±0.4
30±0.54.3 ±0.5
4.2 玻璃馬賽克聯長、線路和周邊距的尺寸偏差應符合表2規定。
表 2
項目尺寸允許偏差
聯長327
或其他尺寸的聯長±2
線路或其他尺寸的聯長±0.6
周邊距2.0,3.0或其他尺寸 1~8
缺陷名稱表示方法缺陷允許范圍備 注
變形凹陷深度≤ 0.3
彎曲變曲度≤ 0.5
缺 邊長度≤ 4.0允許一處
寬度≤ 2.0
缺 角損傷長度≤ 4.0
裂 紋 不允許
疵 點 不明顯
皺 紋 不密集
開口氣泡 長度≤2.0
寬度≤0.1
4.4 色澤:目測同一批產品應基本一致。
4.5 理化性能
玻璃馬賽克的理化性能應符合表4規定。
表 4
試 驗 項 目指標
玻璃馬賽克與鋪貼紙合牢固度條 件均無脫落
脫紙時間5min 時無脫落
40min 時≥ 70%
熱穩定性90℃→18~25℃30min 10min
循環 3 次全部試樣均無裂紋和破損
化學穩定性鹽酸溶液1 mol/L,100℃,4hK≥99.90
硫酸溶液1 mol/L,100℃,4hK≥99.93
氫氧化鈉溶液1 mol/L,100℃,1h K≥99.88
蒸餾水 100℃,4hK≥99.96
注:K 為重量變化率。
4.6 金星玻璃馬賽克的金星分布閃爍面積應占總面積20%以上, 且顯星部分分布均勻。
4.7 其他
4.7.1 單塊玻璃馬賽克的背面應有鋸齒狀或階梯的溝紋。
4.7.2 所用粘接劑除保證粘接強度外, 還應易從玻璃馬賽克上擦洗去。所用粘接劑不能損壞紙或使玻璃馬賽克變色。
4.7.3 所用鋪貼紙應在合理搬運和正常施工過程中不發生撕裂。
5 試驗方法
5.1 單塊邊長采用精度為0.05mm的游標卡尺平行測量兩邊之間的距離。
5.2 單塊厚度采用精度為0.05mm的游標卡尺, 在垂直于溝紋方向上,刀
口鉗在中心線并穿過中心線測量。
5.3 聯長采用精度為0.5mm的鋼直尺測量兩中心線距離,如果超差再量相鄰上下二處尺寸,兩處均應符合要求。
5.4 周邊距先目測應無包邊現象,再用精度為0.5mm的鋼直尺測其四周最大周邊距和最小周邊距。
5.5 線路檢驗時將樣品平放在平臺上, 距樣品約0.5m處目測是否整直,并用塞心測量玻璃馬賽克兩相鄰行(列)間最大距離和最小距離。
5.6 外觀質量
5.6.1變形
凹陷:用帶固定架的百分表檢測單塊玻璃馬賽克正面局部陷落的深度。
彎曲度:將單塊玻璃馬賽克放在平臺上,正面向上,在任一對角線的兩端點和中點處用帶固定架的百分表分別測量其高度,按下列式計算其帶曲度。
h2+h3
H=h1-──── ..................(1)
2
式中:H-彎曲度,mm;
h-中點處高度,mm;
h2、h3-兩端點處高度,mm。
5.6.2 其他外觀缺陷
在自然光線下, 距試樣0.5m目測裂紋、 疵點、皺紋;缺邊、缺角用精度為0.05mm的游標卡尺測量;開口氣泡用放大鏡檢測。
5.7 色澤
隨機抽取九聯玻璃馬賽克組成正方形,平放在光線充足的地方,距離受檢物體1.5m處目測。
將一聯玻璃馬賽克貼紙面向內卷曲至筒狀,然后攤平,反復三次。
5.9 脫紙時間
將聯平放于18~25℃水中,鋪貼紙向上,使水剛浸沒試樣。5min時,捏住聯的一邊的兩端, 將聯輕提出水面,檢查有無單塊玻璃馬賽克脫落;40min時,捏住鋪貼紙的一角折180°沿對角線方向揭紙, 檢查單塊玻璃馬賽克脫落和紙張完整情況。
5.10 熱穩定性
取50塊無裂痕、邊角整齊的玻璃馬賽克逐塊平鋪于金屬筐中,將筐放入恒溫在90±2℃的水槽中,使水浸沒試樣。保持30min后提出,立即放入18~25℃水中,保持10min后提出,逐塊目測有無裂紋或破損。
按上述操作進行三次。
5.11 化學穩定性
取12塊玻璃馬賽克,用蒸餾水洗凈,于100~110℃烘至恒重,所用天平應精確至0.1mg。各取3塊分別放入盛有下列溶液的錐形瓶中并置于100±1℃水中恒溫。
a. 1 mol/L鹽酸溶液,150 ml,恒溫4 h;
b. 1 mol/L硫酸溶液,150 ml,恒溫4 h;
c. 1 mol/L氫氧化鈉溶液,150 ml,恒溫4 h;
d. 蒸餾水,250ml,恒溫4 h。
恒溫后取出試樣,用蒸餾水洗凈后與參比樣對照,目測變我以和腐蝕情況,于100~110℃烘至恒重,分別計算重量變化率K,取四位有效數字。
G1
K= ───×100 ..................(2)
G0
式中:K -重量變化率,%
G0-試樣原重,g;
G1-試樣腐蝕后的重量,g。
注:同工面試驗中如發現可疑值,它的取舍采用先除去可疑數據,將其余數據相加,求出算術平均值K及平均偏差d;如果可疑數據與平均值之差的絕對值
可疑值- K
大于4d即:──────|≥4時則棄去此可疑數據,否則予以保留。 d
5.12 金星分布
出廠檢驗的試驗項目為單塊邊長、單塊厚度、單塊外觀、聯長、線路、周邊距、色澤、金星效果,玻璃馬賽克與鋪貼紙粘合牢固度。型式檢驗包括上述檢驗項目和脫紙時間、熱穩定性、化學穩定性。
6.2批量和抽樣規則
以同品種、同色號的產品50~300箱為一批,小于50箱由供需雙方商定。
從每批中隨機抽取4箱,然后再從4箱中隨機抽取20聯。
6.3 檢驗順序
隨機抽取的20聯先進行聯長、周邊距、線路和檢驗。
從上述檢驗合格的聯中隨機抽取九聯進行色澤檢驗。
從色澤合格的聯中各抽取2聯分別進行牢固度和脫紙時間的檢驗。
從脫紙后的玻璃馬賽克中隨機取100塊, 其中50塊用作熱穩定性檢驗;12塊用作化學穩定性檢驗;剩余試樣用作參比樣。
6.4 判定規則
6.4.1 聯長:若次品數小于或等于3聯,則判定該批產品的這一指標合格。否則該指標不合格。
6.4.2 周邊距:若次品數小于或等于3聯,則判定該批產品的這一指標合格。否則該指標不合格。
6.4.3 線路:若次品數小于或等于3聯,則判定該批產品的這一指標合格。否則該指標不合格。
6.4.4 色澤:若檢驗結果符合4.4條規定,則判定該批產品的色澤合格。否則該指標不合格。
6.4.5 單塊玻璃馬賽克邊長:若次品數小于或等于5塊時,則判定該批產品的這一指標合格。否則該指標不合格。
6.4.6 單塊玻璃馬賽克厚度:若次品數小于或等于5塊時,則判定該批產品的這一指標合格。否則該指標不合格。
6.4.7 單塊玻璃馬賽克外觀質量:若次品數小于或等于5塊時,則判定該批產品的這一指標合格。否則該標準不合格。
6.4.8 理化性能
若所取試樣經檢驗, 符合表4規定,則判定該批產品的理化性能合格。否則理化性能不合格。
6.4.9 金星分布:若檢驗結果符合4.6條規定,則判定該批產品的這一指標合格。否則該指標不合格。
若以上各項指標全部檢驗合格,則該批產品合格。反之,若有一項不合格,則該批產品不合格。
7 標志、包裝、貯存、運輸
7.1 標志
7.1.1 每聯玻璃馬賽克應印有商標及制造廠名。
7.1.2 包裝箱表面應印有產品名稱、 廠名、注冊商標、生產日期、色號、規格、數量和重量(毛重、凈重),并應印上防潮、易碎、堆放方向等標志。
7.2 包裝
7.2.1 玻璃馬賽克用紙箱包裝,箱內襯有防潮紙;產品放置應緊密有序。
7.2.2 每箱產品內,必須附有檢驗合格證。
7.3 貯存、運輸
產品在貯存、運輸時,嚴防受潮,輕拿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