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婦雙方至少一方有當地市區城鎮常住戶口5年以上; ??
2,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 ??
3,自有住房或租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但是自有住房如果是以下情況之一,如集資建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解困房)、單位獎勵贈送住房的,就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另外:年齡在男30歲,女28歲以上符合以上條件的單身居民,也可以申請購買。
希望能幫助到你
1.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①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②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③無房或現住房建筑面積未達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申請經濟適用房流程①請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咨詢、領取《XX市經濟適用房申購表》。②申請人填表并到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和蓋章。③申請人將需要提供的資料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人員負責查驗證件、資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單。④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初審、公示和提出初審意見。⑤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將提出初審意見的資料送XX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發展中心,由發展中心進行復審。⑥XX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發展中心將經復審合格的申請人資料公示,公示10天后可等候通知參加選房。⑦選好房后,辦理XX市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五城區工作生活;
(二)在本市五城區落戶時間滿3年;
(三)年收入低于4萬元(含4萬元);
(四)屬無房戶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的住房困難戶。
申請人未婚的,還必須年滿40周歲。
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積必須與申請人合并計算。
申請人與家庭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在同一戶口本的,該直系親屬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積應與申請人合并計算。
申請人雖無住房,但與申請人在同一戶口本的家庭直系親屬之一有住房的,該申請人不屬無房戶。
申請人結婚滿三年,申請人與其配偶均無住房,且申請人與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戶口本時間至申請日時已連續滿三年的,該申請人可視為無房戶,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積不合并計算。
申請人與家庭直系親屬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戶口分戶或者遷出的,該直系親屬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積仍應與申請人合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