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限額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按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貸金額。計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職工本人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夫妻雙方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a.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
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產住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80%。其中私產住房的房屋價格為購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評估價格的較低值。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購房條件的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還應不高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
b.購買公有現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其所需費用的70%。
③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a.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不得高于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b.貸款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于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c.以下情況貸款額度不得高于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購買公有現住房的;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④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80萬元。
申請貸款時職工或其配偶正常繳存按月住房補貼的,參照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執行。
計算出的貸款額度數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為零的千位加一。
1.計算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月收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計算最高可貸款額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費后所剩余額,再除以申請貸款年限的每萬元貸款月均還款額的所得即為最高可貸款額度。
3.具體的貸款額度金額要同時考慮單筆貸款最高額度、最高可貸款額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評估價值。
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
貸款期限:借款人的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