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能注銷,具體流程如下:
單位撤銷、解散、破產的,單位或清算組織應當自撤銷、解散、破產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手續。
(一)注銷登記前,單位按規定辦理賬戶清理。核實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按規定補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提取手續;不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二)單位應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領取《住房公積金單位狀態變更申請單》,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公章己銷毀的,需出具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證明),連同下列資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辦理注銷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手續:
1、機關事業單位被撤銷的,提供上級部門批準文件;
2、企業破產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書;
3、單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經辦人身份證。
(三)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后,服務網點應收回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
(四)單位無法聯系,經與有關部門核實后單位已注銷的,由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手續。
住房公積金銷戶手續必須通過匯交單位辦理,由匯交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后附有關支取證明材料,經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審核后,辦理銷戶手續。辦理銷戶手續,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離退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及身份證。
(2)具有本市戶口調離本市的,應提供戶口遷出證明及調出單位證明辦理銷戶。
(3)具有外地戶口的職工調離本市,應提供外地身份證、戶口本及調入單位證明辦理銷戶。
(4)出國定居的,應提供國外定居證明辦理銷戶。
(5)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繼承人提供戶口注銷證明辦理銷戶。
(一)申請條件: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發生合并、分立、重組、撤銷、解散或破產等情形,且單位賬戶余額、結轉人數為零才可以申請注銷。
(二)申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時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積金中心審核:
1、填寫好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
2、單位注銷的相關文件或證明。 (三)單位憑經審核蓋章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到開戶銀行辦理。
提示 注銷申請前,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清理完畢:
①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提取手續;
②職工有接收單位的,為職工辦理轉移手續;
③職工無接收單位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公積金中心封存戶并通知職工。
單位經辦人確認單位賬戶余額為零,結轉人數為零(若結轉人數不為零時,單位經辦人需填寫好一式三聯《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住房公積金匯繳額、匯繳人數變更清冊》)才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