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資歷和信譽
(1)建筑企業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建筑單位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建筑企業完成過不少于2項大型或4項中型規模的建筑幕墻工程設計。
2.建筑幕墻工程設計技術人員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建筑施工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從事建筑幕墻設計經歷,并主持過不小于2項大型規模的幕墻工程設計,具備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注冊機械工程師執業資格,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具有3年以上從事建筑幕墻設計經歷,并主持過不小于1項大型或2項中型規模的建筑幕墻工程設計。
3.建筑幕墻工程設計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建設企業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完善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固定的工作場所。
(2)建筑施工單位管理組織機構、標準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健全。
(一)一級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2款中的1款工程的幕墻設計、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位工程建筑幕墻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墻工程2項;
(2)單位工程建筑幕墻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墻工程6項。
2、總工程師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
設計總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筑幕墻設計工作經歷并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
3、企業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不少于6人。
4、企業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0萬元, 凈資產不少于1200萬元,有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良好的技術裝備。
5、企業近3年最低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4000萬元,且運營情況良好。
(二)二級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2款中的1款工程的幕墻設計、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位工程建筑幕墻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墻工程2項;
(2)單位工程建筑幕墻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墻工程4項。
2、技術負責人具有6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
設計負責人具有6年以上從事建筑幕墻設計工作經歷并具有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
3、企業具有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不少于5人。
4、企業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600萬元,有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良好的技術裝備。
5、企業近3年最低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1500萬元,且運營情況良好。
三、承包業務范圍
(一)一級
各類型建筑幕墻工程的設計、施工。
(二)二級
單位工程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且單位工程面積在8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墻工程的設計與施工。
四、附則
(一)二級資質企業晉升一級資質的,應在上兩年內無違法違規活動或者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且除對“企業資信”第1、5項工程業績不作要求外,其它條件均應符合一級資質標準的要求。
(二)取得《建筑幕墻專項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其原《建筑幕墻專項工程設計資格證書》、《建筑幕墻專項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收回注銷。
(三)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四)本標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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