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條件: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攜帶公積金卡和身份證,未領卡職工需到原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由他人代辦時需同時提供提取人和代取人身份證。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對象為職工本人和配偶(配偶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共有權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夫婦雙方(共有權人)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所購(建)房價格。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經工作人員審核后,原件退還職工本人。復印件存檔備查。
(一)購買住房
1、職工購買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樓和用于營業目的住房)且不需要辦理公積金貸款時,可選擇:①在辦理房產證前提取公積金,提供國家建設(房產)行政部門認可備案的《商品房購銷合同》和有效付款憑證,可以提取購房合同當月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余額;②在辦理房產證后提取公積金,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權證》簽發當月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2、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評估表》和繳款憑證或銀行出具的資金到位證明書;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買賣契約和契稅完稅憑證。可以提取有效批準文件當月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職工也可在辦好房產證后提取公積金。
3、對異地購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住房等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憑新領取的《房屋所有權證》辦理。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1、自建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房屋所有權證》。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大修鑒定證明或規劃部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
(三)離休、退休
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批準的離、退休手續。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提供縣以上勞動鑒定職能部門出具的《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和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五)出境定居
提供公安部門簽發的出境定居手續、護照簽證等證明。(六)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
第一步:準備提取證明文件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若提取家庭成員住房公積金時,還應提交戶口簿或結婚證書。根據不同條件還應提交以下相應證明文件。
一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和購房契稅發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供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的工程概(預)算書。
二是離退休人員要提供離退休證或審批表。
三是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身份關系證明、合法繼承或遺贈證明、死亡職工死亡證明。
四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及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等證件。
五是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至還清貸款本息止,夫妻雙方每次提取不得超過當年的還本付息額,提前還款的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借款合同、還款證明。六是出境定居或遷出本管轄區的,應提供出境定居證明或戶籍管理部門的 戶口遷出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