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 />
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作出處理。協議不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遵循男女平等、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顧無過錯方、有利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關于“照顧無過錯方原則”,該文件解釋:“對于因一方過錯導
如果賣方時雙方沒有約定賣房的財產歸屬,新房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且房產證也明確是雙方共有。離婚時,房產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婚姻存續期間女方死亡,房產由丈夫、女方的兒子、女方的父母平均分割,按照等份繼承。如果男方的
按滿5年計算。 根據國稅發【05】172號文第四條規定,“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其購房時間按發生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由此可見,你的購房時間因按早于2003年計算。所以,按滿5年算。
婚姻的過錯方是指對夫妻感情破裂應負責任的一方。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和社會普遍道德觀念,對造成婚姻破裂的結結果的過錯行為包括:有外遇、賭博、**、嫖娼、對配偶或子女有家庭暴力行為、其他較嚴重的不良嗜好等。 過錯方在分割財
誰先提離婚不影響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共有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但對女方和子女的權益有照顧。 法院將按有利于孩子成長原則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但孩子未滿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十周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