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
借款人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書面申請書,并如實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如:個人身份證,借款人婚煙證明、申請人與配偶的收入證明、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申請人與配偶的章印等。
二、初審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資格、貸款金額、期限等,初審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三、評估
申請人接到《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后,拿著該通知單到指定的評估機構,對將要購買的房屋進行價值評估,如果是經濟適用房就可以不用評估。
四、審核
申請人拿到由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后,再拿著《評估報告》和初審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貨款審核,若審核通過,管理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五、辦理擔保手續
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的擔保方式是抵押與保證的方式,就應該由保證人出具書面擔保證書;如果選擇的擔保方式是抵押與保險或者第三方人保證的方式,就應該到擔保公司辦理委托擔保手續或者到保險公司投保。
六、簽訂借款合同
當前面的幾項都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就可以簽訂借款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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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區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到轄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處打印公積金查詢單;管理處工作人員審核申請人貸款資格,計算可貸額度;符合貸款條件,發給申請人《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根據要求填寫《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根據所購房屋類型及區域提供所需材料。貸款申請受理后,中心收取相關材料,并出具預審意見;申請人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需按要求申辦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3、中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批,通過后,通知申請人簽訂《住房公積金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各方簽字蓋章后,借款人到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組合貸款,需借款人分別與中心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4、抵押登記手續辦結,管理處工作人員收妥《房地產他項權證》或《房地產抵押預告登記證明》后五個工作日,辦理劃款手續。
5、劃款完畢,通知借款人到管理處領取貸款劃付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