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貸款的條件 1、申請借款人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并且仍繼續正常繳存; 2、職工或其本人的父母(或子女)購買、建造普通自住住房。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市房產局已備案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及預交房價總額20%以上的首付款單據(復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對);
2、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及戶口簿,戶口未并戶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對);未婚或單身的需提供證明(原件一份,復印件二份);
3、借款人填寫的《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三份);
4、擔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擔保承諾書》(一式二份);
5、借款人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一式三份)。
國家《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準通知購買一套與核準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準面積。購買面積在核準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準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目前一般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積為60平方米左右,高層可增加10平方米。
應該是不符合的,面積不符合,困難標準要看當地的政策。你應該向上級機關反映情況。
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
1、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戶口
2、中低收入家庭(按你當地的規定)
3、住房困難戶(按你當地的規定)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且每個家庭僅限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購房人需提交要件
1、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僅留存復印件)
2、夫婦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僅留存復印件)
3、夫婦雙方中低收入家庭證明[需加蓋單位或街道辦事處人事(財務)公章]
4、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申請審批表
5、現住房屋有效證件(借租房需經轄區房管部門或派出所出具有效證件)
申購、審核、審批程序
一、購房人申購房屋意向選擇
二、申購人按意向選擇寫出書面購房申請
三、憑購房申請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申請審批表》
四、申購人提交其他要件和夫婦單位審核后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申請審批表》
五、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審核審批(七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
六、公示:凡經審核審批符合條件在售房中心或媒體公示(公示時間七個工作日)
七、發放準購證:凡公示沒有疑義申購人,七個工作日內給予發放《經濟適用住房準購通知書》
八、申購人憑《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申請審批表》和《準購通知書》與開發企業簽定購房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
如你不符合條件是不允許購買經濟實用房的。至于貸款如果你符合條件,當然可以貸款,但是你得有抵押物才行的。還要你的每月的收入證明,人家金融機構不會無緣無故就給你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