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房屋鑒定標準 - 房屋危險性鑒定等級劃分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劃分鑒定結果為4級:
A級——非危險房;
B級——危險點房;
C級——局部危險房;
D級——整幢危險房。
危險房屋鑒定標準
1引言
1.1為確保住用安全,對危險房屋的鑒定有所依據,特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適用于房地產管理部門經營管理的房屋。對單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鑒定,可參考本標準。本標準不適用于工業建筑、公共建筑、高層建筑及文物保護建筑。
1.3本標準提及的構件,是指承重構件;提及的結構,是指由承重構件組成的體系。
1.4對難以鑒定的重要房屋或復雜結構,應進行必要的測試和驗算。
1.5構成危險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較大差異時,各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執行本標準時,可以制定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2危險構件鑒定
2.1危險構件是指構件已經達到其承載能力的極限狀態,并不適于繼續承載的變形。
2.2構件單位
2.2.1基礎
a.獨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單個基礎為單位;
b.條形基礎以一個自然間的單面長度為單位;
c.滿堂紅基礎以一個自然間的面積為單位。
2.2.2墻以一層高、一個自然間的一面為單位;
2.2.3柱以一層高、一根為單位;
2.2.4梁、擱柵、檁條等以一個跨度、一根為單位。
2.2.5預制板以塊、搗制板以一個自然間的面積為單位;
2.2.6屋架以一榀為單位。
2.3地基、基礎
2.3.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載力嚴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質原因,導致不均勻沉降引起結構明顯傾斜、位移、裂縫、扭曲等,并有繼續發展的趨勢。
2.3.2地基因毗鄰建筑增大荷載,或因自身局部加層增大荷載,或因其他人為因素,導致不均勻沉降,引起結構明顯傾斜、位移、裂縫、扭曲等,并有繼續發展的趨勢。
2.3.3基礎老化、腐蝕、酥碎、折斷,導致結構明顯傾斜、位移、裂縫、扭曲等。
2.4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
2.4.1柱、墻
2.4.1.1柱產生裂縫,保護層部分剝落,主筋外露;或一側產生明顯的水平裂縫,另一側混凝土被壓碎,主筋外露;或產生明顯的交叉裂縫。
2.4.1.2墻中間部位產生明顯的交叉裂縫,或伴有保護層剝落。
2.4.1.3柱、墻產生傾斜,其傾斜量超過高度的1/100。
2.4.1.4柱、墻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壞面超過全面積的1/3,且主筋外露,銹蝕嚴重,截面減少。
2.4.2梁、板
2.4.2.1單梁、連續梁跨中部位,底面產生橫斷裂縫,其一側向上延伸達梁高的2/3以上;或其上面產生多條明顯的水平裂縫,上邊緣保護層剝落,下面伴有豎向裂縫;或連續梁在支座附近產生明顯的豎向裂縫;或在支座與集中荷載部位之間產生明顯的水平裂縫或斜裂縫。
2.4.2.2框架梁在固定端產生明顯的豎向裂縫或斜裂縫,或產生交叉裂縫。
2.4.2.3簡支梁、連續梁端部產生明顯的斜裂縫,挑梁根部產生明顯的豎向裂縫或斜裂縫。
2.4.2.4搗制板上面周邊產生裂縫,或下面產生交叉裂縫。
2.4.2.5預制板下面產生明顯的豎向裂縫。
2.4.2.6各種梁、板產生超過跨度1/150的撓度,且受拉區的裂縫寬度大于1mm。
2.4.2.7各類板保護層剝落,半數以上主筋外露,嚴重銹蝕,截面減少。
2.4.2.8預應力預制板產生豎向通裂縫;或端頭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長度達主筋的100以上的。
2.4.3屋架
2.4.3.1產生超過跨度1/150的撓度,且下弦產生裂縫大于1mm豎向裂縫。
2.4.3.2支撐系統失效導致傾斜,其傾斜量超過屋架高度的2/100。
2.4.3.3保護層剝落,主筋多處外露、銹蝕。
2.4.3.4端節點連接松動,且有明顯裂縫。
2.5砌體結構構件
2.5.1墻
2.5.1.1墻體產生縫長超過層高的1/2、縫寬大于2cm的豎向裂縫,或產生縫長超過層高1/3的多條豎向裂縫。
2.5.1.2梁支座下的墻體產生明顯的豎向裂縫。
2.5.1.3門窗洞口或窗間墻產生明顯的交叉裂縫或豎向裂縫或水平裂縫。
2.5.1.4產生傾斜,其傾斜量超過層高的1.5/100(三層以上,超過總高的0.7/100),或相鄰墻體連接處斷裂成通縫。
2.5.1.5風化、剝落,砂漿粉化,導致墻面及有效截面削弱達1/4以上(平均達1/3以上)。
2.5.2柱
2.5.2.1柱身產生水平裂縫,或產生豎向貫通裂縫,其縫長超過柱高的1/2。
2.5.2.2梁支座下面的柱體產生多條豎向裂縫。
2.5.2.3產生傾斜,其傾斜量超過層高的1.2/100(三層以上,超過總高的0.5/100)。
2.5.2.4風化、削落,砂漿粉化,導致有效截面削弱達1/5以上(平房達1/4以上)。
2.5.3過梁、拱
2.5.3.1過梁中部產生明顯的豎向裂縫;或端部產生明顯的斜裂縫;或支承過梁的墻體產生水平裂縫;或產生明顯的彎曲、下沉變形。
2.5.3.2筒拱、扁殼、波形筒拱,拱頂母線產生裂縫;或拱曲明顯變形;或拱腳明顯位移;或拱體拉桿松動,或銹蝕嚴重,截面減少。
2.6木結構構件
2.6.1柱
2.6.1.1柱頂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斷裂。
2.6.1.2因腐朽變質,使有效截面減少,柱腳達1/2以上,柱的其他部位達1/4以上。
2.6.1.3蛀蝕嚴重,敲擊有空鼓聲。
2.6.1.4明顯彎曲,曲背產生水平裂縫。
2.6.2梁、擱柵、檁條
2.6.2.1中部斷裂;或產生明顯的斜裂縫;或產生水平裂縫,其長度與深度分別超過構件跨度與構件高度的1/3。
2.6.2.2梁產生超過跨度1/120的撓度,擱柵、檁條產生高度1/100的撓度。
2.6.2.3因腐朽變質,使有效截面減少達1/5以上。
2.6.2.4蛀蝕嚴重,敲擊有空鼓聲。
2.6.2.5榫頭斷裂,支座松脫。
2.6.3屋架
2.6.3.1支撐系統松動失穩,過度變形,導致傾斜,其傾斜量超過屋架高度的4/100。
2.6.3.2上、下弦桿斷裂;或產生明顯的斜裂縫;或產生明顯的彎曲變形。
2.6.3.3上、下弦桿因腐朽變質,使有效截面減少達1/5以上。
2.6.3.4蛀蝕嚴重,敲擊有空鼓聲。
2.6.3.5主要節點,或上、下弦桿連接失效。
2.6.3.6鋼拉桿松脫;或嚴重銹蝕,截面減少達1/4以上。
2.7其他結構構件
2.7.1土墻
2.7.1.1墻體產生傾斜,其傾斜量超過層高1.6/100。
2.7.1.2墻體風化、硝化深度達墻厚的1/4以上:或有墻腳長度的1/4,其受潮深度達墻厚。
2.7.1.3產生兩條以上的豎向裂縫,其縫深達墻厚、縫長超過層高的2/3。
2.7.2混合墻、亂石墻
2.7.2.1墻體產生傾斜,其傾斜量超過層高的1.2/100。
2.7.2.2墻體連接處產生豎向裂縫,其深度達墻厚、縫長超過層高的1/2;或墻體產生多條豎向裂縫,其縫深達墻厚、縫長超過層高的1/2。
3危險房屋鑒定
3.1危險房屋(簡稱"危房")是指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結構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隨時有倒塌可能,不能確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隨時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隨時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危房以幢為鑒定單位,以建筑面積平方米為計量單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計數;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計數。
3.3危房鑒定應以地基基礎、結構構件的危險鑒定為基礎,結合歷史狀態和發展趨勢,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3.4在地基基礎或結構構件發生危險的判斷上,應考慮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還是關聯的。
a.若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則不構成結構的危險;
b.若構件的危險是相關的,則應聯系結構判定危險范圍。
3.5在歷史狀態和發展趨勢上,應考慮下列因素對地基基礎:結構構件構成危險的影響。
a.結構老化的程度;
b.周圍環境的影響;
c.設計安全度的取值;
d.有損結構的人為因素;
e.危險的發展趨勢。
3.6危險范圍的判定
3.6.1整幢危房
3.6.1.1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可能危及主體結構,導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因墻、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產生的危險,可能構成結構破壞,導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個屋蓋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1.4因筒拱、扁殼、波形筒拱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個拱體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局部危房
3.6.2.1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導致局部倒塌的。
3.6.2.2因墻、柱、梁、混凝土板產生的危險,可能構成部分結構破壞,導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6.2.3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部分屋蓋倒塌,或整個屋蓋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4因擱柵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間樓蓋倒塌的。
3.6.2.5因懸挑構件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梁、板倒塌的。
3.6.2.6因筒拱、扁殼、波形筒拱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部分拱體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7危險點是指單個承重構件,或圍護構件,或房屋設備,處于危險狀態的。
4危房及危險點處理
4.1危房需由鑒定單位提出全面分析、綜合判斷的依據,報請市一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審定。
4.2對危房,應按危險程度、影響范圍,根據具體條件,分別輕、重、緩、急,安排修建計劃。
4.3對危險點,應結合正常維修,及時排除險情。
4.4對危房和危險點,在查清、確認后,均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住用安全。
5房屋危險性鑒定等級劃分
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1、掉土下來是因為房頂泥灰層松動,不能就此說明房屋就是危房,危房是指房屋主體結構出問題了,可能有倒塌的危險。
2、有專門的房屋鑒定機構,如果懷疑房屋是危房,可以找他們來鑒定,當然費用不便宜。
3、沒有聽說過有危房改造補助的說法。也可能是地方性政策,建議你到當地的房屋主管部門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