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只要雙方溝通同意,是可以的。 以下建議你看看。 1、在法律上來說,“加名”實質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據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規規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房地產權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
貸款未還清的房子如果要加名,手續比較麻煩,先要到貸款銀行提出加名申請,變更貸款抵押合同、再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變更抵押登記,最后才能在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辦理加名手續。到銀行辦理變更時需帶貸款合同、雙方的身份證
不可以,銀行不同意給房貸未還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風險的考慮,因為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當于改變了借款人,債權債務關系也就因此發生了改變,對銀行來說這存在潛在風險。今后如果兩人鬧糾紛,就有可能出現不能按期還款的
(一)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 辦理所需要的費用: 110元手續費。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 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不能。房子貸款沒還清之前,是不能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的,以為房產證還處于抵押狀態,必須提前將還款還完,在銀行辦理房產證解壓手續,才能對房產證辦理加名字手續。 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首先,由原產權人與新增產權人簽訂《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