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廳(建委)、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協會、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及機關、企事業單位房管處:
根據建設部(98)建房物字第18號文件規定,全國城建培訓中心被建設部指定為首批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定點培訓單位。
為貫徹落實建設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產業司聯合下發的(96)41號文件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部門經理及相關從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的精神,進一步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業務素質,促進物業管理的普及與發展,盡快趕上國際水平。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33條、第61條之規定,全國城建培訓中心繼續舉辦“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培訓班”,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培訓對象
物業管理公司的正、副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從業人員;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門負責同志及有關工作人員。
培訓內容
考慮到廣大從業人員工學矛盾較為突出的這一特點,培訓將采取自學與面授相結合的方法,面授期間將重點進行輔導和統一命題考試,考試合格者由建設部頒發全國通用的《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
培訓班將嚴格按照建設部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指定教材,以《物業管理概論》、《物業管理法規》和《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三門課為重點,其它
三門考查課程組織輔導。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可以到當地物業辦問問。一般是房管局下屬的辦公室。通常是物業管理協會負責的。 網上也有直接辦理的。 希望能給你參考。
報名方式
1.現場填寫報名表、交費(現金)
2.外地學員掃描身份證復印件及2寸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給我們,費用打到學校指定賬戶。
上課方式
網絡學習、現場面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