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準征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三)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拆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本規定免征土地增值稅。 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 (四)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你好
兩種情形免征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 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單位 1.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于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 2.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額。
主要稅收優惠如下:
1.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稅。
普通標準住宅與其他住宅的具體劃分界限,在2005年以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標準住宅應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具體標準。允許單套建筑面積和價格標準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3.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4.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轉讓原自用房的,依原房產使用時間長短確定免稅或減半征稅。(5年以上全免,3-5年減半,3年以下全征)。
無論房地產開發企業還是非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所投資形成的投權進行處置轉讓時,由于股權已不對應其初始投資所形成的房地屋產權或土地使用權,對房地屋產權或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所形成的股權轉讓的行為,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這里需要提及的是是對被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不應征收土地增值稅。
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的:
1、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
2、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部分房地產轉為企業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業用途時,如果產權未發生轉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稅,在稅款清算時不列收入,不扣除相應的成本和費用。
3、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房地產評估增值,但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讓,不屬于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范圍。不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房產產權、土地使用權人也未取得收入,不征收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