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條 為保證建筑物和構筑物防腐蝕工程的施工質量,以減少因腐蝕而造成的損失,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物和構筑物防腐蝕工程的施工及驗收。 第1.0.3條 防腐蝕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并具有出廠合格證或檢驗資料。對原材料的質量有懷疑時,應進行復驗。 第1.0.4條 對施工配合比有要求的防腐蝕材料,其配合比應經試驗確定,并不得任意改變。 第1.0.5條 防腐蝕工程的施工,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 基層處理及要求 第一節水泥砂漿或混凝土基層 第2.1.1條 水泥砂漿或混凝土基層,必須堅固、密實、平整;基層的坡度和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不應有起砂、起殼、裂縫、蜂窩麻面等 現象。平整度應用2m直尺檢查,允許空隙不應大于5mm。 第2.1.2條 當在水泥砂漿或混凝土基層表面進行塊材鋪砌施工時,基層的陰陽角應做成直角;進行其它種類防腐蝕施工時,基層的陰陽角 應做成斜面或圓角。 第2.1.3條 基層必須干燥。在深為20mm的厚度層內含水率不應大于6%當設計對濕度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注:當使用濕固化型環氧樹脂固化劑施工時,基層的含水率可不受此限制,但基層表面不得有浮水。 第2.1.4條 基層表面必須潔凈。防腐蝕施工前,應將基層表面的浮灰、水泥渣及疏松部位清理干凈。基層表面的處理方法,宜采用砂輪或 鋼絲刷等打磨表面,然后用干凈的軟毛刷、壓縮空氣或吸塵器清理干凈。當有條件時,可采用輕度噴砂法,使基層形成均勻粗 糙面。 第2.1.5條 已被油脂、化學藥品污染的表面或改建、擴建工程中已被侵蝕的疏松基層應進行表面預處理處理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被油脂、化學藥品污染的表面,可使用溶劑、洗滌劑、堿液洗滌或用火烤、蒸汽吹洗等方法處理,但不得損壞基層; 二、被腐蝕介質侵蝕的疏松基層,必須鑿除干凈,用細石混凝土等填補,養護之后按新的基層進行處理。 第2.1.6條 凡穿過防腐層的管道、套管、預留孔、預埋件,均應預先埋置或留設。
第二節鋼結構基層 第2.2.1條 鋼結構表面應平整,施工前應把焊渣、毛刺鐵銹、油污等清除干凈。 第2.2.2條 鋼結構表面處理的等級應分為兩級并應符 合下列規定: 一、一級鋼結構表面無可見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任何殘留的痕跡只能是點狀或條紋狀的輕微色斑 二、二級鋼結構表面無可見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沒有附著不牢的氧化皮、鐵銹和油漆涂層等附著物。 第2.2.3條 鋼結構表面的處理方法,可采用干法噴砂、酸洗處理、機械除銹或手工除銹。 第2.2.4條 對污染嚴重的鋼結構和改建、擴建工程中腐蝕嚴重的鋼結構,應進行表面預處理,處理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被油脂污染的鋼結構表面,可采用有機溶劑、熱堿液或乳化劑以及烘烤等方法除去油脂; 二、被氧化物污染或附著有舊漆層的鋼結構表面,可采用烘烤、鏟除等方法清理。 第2.2.5條 經處理過的鋼結構基層,應及時刷上底涂料間隔時間不應超過8h。 第三節木質基層 第2.3.1條 木質基層表面,應平整、光滑,無油脂、樹脂并將表面的浮灰清除干凈。 第2.3.2條 木質基層應干燥,含水率不應大于15%。 第2.3.3條 基層表面被油脂污染時,可先用砂紙磨光,再用汽油等溶劑洗凈。 木質基層有節疤、樹脂時,應用脂膠清漆等作封閉處理。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現在執行哪個標準 答:現在執行《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應仍是GB50202-2002,因《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詳細的參考GB50224-2010 建筑防腐蝕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國家標準 建筑防腐蝕工程施工 及驗收規范 條文說明 前根據國家計委計綜 經建設部 批準發布 年 言號文的要求 由化學工業部 月 日以建標
第1.0.1條 為保證建筑物和構筑物防腐蝕工程的施工質量,以減少因腐蝕而造成的損失,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物和構筑物防腐蝕工程的施工及驗收。 第1.0.3條 防腐蝕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并具有出廠合格證或檢驗資料。對原材料的質量有懷疑時,應進行復驗。 第1.0.4條 對施工配合比有要求的防腐蝕材料,其配合比應經試驗確定,并不得任意改變。 第1.0.5條 防腐蝕工程的施工,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 基層處理及要求 第一節水泥砂漿或混凝土基層 第2.1.1條 水泥砂漿或混凝土基層,必須堅固、密實、平整;基層的坡度和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不應有起砂、起殼、裂縫、蜂窩麻面等 現象。平整度應用2m直尺檢查,允許空隙不應大于5mm。 第2.1.2條 當在水泥砂漿或混凝土基層表面進行塊材鋪砌施工時,基層的陰陽角應做成直角;進行其它種類防腐蝕施工時,基層的陰陽角 應做成斜面或圓角。 第2.1.3條 基層必須干燥。在深為20mm的厚度層內含水率不應大于6%當設計對濕度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注:當使用濕固化型環氧樹脂固化劑施工時,基層的含水率可不受此限制,但基層表面不得有浮水。 第2.1.4條 基層表面必須潔凈。防腐蝕施工前,應將基層表面的浮灰、水泥渣及疏松部位清理干凈。基層表面的處理方法,宜采用砂輪或 鋼絲刷等打磨表面,然后用干凈的軟毛刷、壓縮空氣或吸塵器清理干凈。當有條件時,可采用輕度噴砂法,使基層形成均勻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