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買賣合同
賣方(下稱甲方):
買方(下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漢市______區________,為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平方米?!胺课菟袡嘧C”號為“武房權證____字第 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字第____號。房屋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買賣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給甲方,余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辦理完轉移過戶手續時付清。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如甲方有設定抵押、按揭等行為應告知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交易房屋如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給甲方,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擔房屋轉移過戶中甲、乙雙方繳納的全部稅費,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房屋所有權證”種“土地使用權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移過戶手續。辦理轉移過戶手續應繳納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委托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關部門存欄。
第十三條 補充協議、附件:
1、
2、
3、
4、
5、
立合同人:
賣方(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
代理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
買方(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
代理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
代理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存量房是指已被購買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相對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產開發商投資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過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講的“庫存待售”的房產。
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漢市______區________,為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平方米?!胺课菟袡嘧C”號為“武房權證____字第 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字第____號。房屋附屬設施見附件?! ?br />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買賣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給甲方,余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辦理完轉移過戶手續時付清。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如甲方有設定抵押、按揭等行為應告知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交易房屋如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給甲方,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擔房屋轉移過戶中甲、乙雙方繳納的全部稅費,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房屋所有權證”種“土地使用權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移過戶手續。辦理轉移過戶手續應繳納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