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物業管理委托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花園商住小區委托給乙方實施前期物業管理,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普通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 占地面積: 建筑面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如樓蓋、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重結構部位、外墻面、走廊通道、設備用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五條 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系統、配電系統、供水系統、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及附屬建筑物、構筑物,如道路、路燈、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地面與地下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用樓頂、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如商業網點、文體娛樂場所、幼兒園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九條 樓道、道路、綠地、公共場所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小區公共秩序,包括24小時內的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維護小區治安秩序。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四條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 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及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并提請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3年,自2012年8月15日時起,至2015年8月15日時止(如到期前業主委員會成立并選聘其它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物業,則委托管理期限至選聘的物業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 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協助乙方制訂年度管理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并進行審定。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嚴重失誤,經甲方監管人員調查確定,甲方視乙方所損失程度進行賠償。乙方在管理過程中,如有違法、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請政府主管部門處理,并有權終止合同。
4、甲方物業的綠化種植投入使用后,將由乙方全權接管小區的園林綠化護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并已辦理驗收手續。如存在質量問題,屬保修期限內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返修、更換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維修,需支付全部費用。
6、甲方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圖紙、檔案、住戶基本資料等,于物業交接的同時移交給乙方管理。
7、甲方監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小區標志牌(包括公共場所、辦公場所的標志牌)和環保設施由甲方根據實際需求進行制作。小區消防設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給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管理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共有。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規勸、警告、小區公示,嚴重者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監督。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至少每半年向全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公共費用以及公共維修基金的收支帳目明細。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 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組織開展小區宣傳教育、文娛活動,多做便民服務工作。
10、本合同終止,且乙方未能重新獲得本物業管理權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小區物業管理的全部工程圖紙、檔案、住戶基本資料、公共費用使用明細等與業主及物業管理相關的所有資料。
11、因乙方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實現物業目標管理,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具體要做到: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定期檢修、保養;
3、公共環境:環衛設備齊全、垃圾日產日清、標準化保潔;
4、綠化:花木養護良好、定期修剪、整齊美觀、無損壞;
5、交通秩序:道路暢通、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停放有序,及時處理堵塞現象;
6、公共秩序維護:24小時值勤、巡邏、確保小區安全。
7、急修:盡快組織相關人員到達現場,及時解決;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已交付使用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具體標準為多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小高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商業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業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最終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
2、乙方按物價局審批文件進行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收取額外費用(其他單位委托的代收費用除外),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額外費用的行為所引起的業主投訴和連帶責任的,則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3、新入住業主的物業管理費應從甲方告知業主的收房日期計算。
4、對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費用。 5、小區公用設施水、電費用據實分攤,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繳物業管理服務費、水電費、電梯維護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逾期交納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管理費用的千分之五扣罰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時,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乙方應接受業主委員會、甲方對上述收費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公共綠地、園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時間范圍內,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獲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費用由乙方根據服務受惠范圍向業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物業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提高各項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第二十九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標,管理成績優秀,并得到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贊揚和支持,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具體條款進行詳細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