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 2、屋面防水3年;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
建筑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明確了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規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規定時期內,只需進行正常的維護而不需進行大修就能按預期目的使用,完成預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
現在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問題,到期后在政府批準的前提下,作為業主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而繼續使用土地。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一般都是70年的 具體的還是咨詢相關法律知識
一、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0)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