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貸款咨詢
向貸款銀行咨詢,領取《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單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狀況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估價報告書》、賣方開戶存折到貸款銀行進行預審登記,領取《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
第二步:提交申請
1、《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
2、所購房屋估價報告書;
3、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購房合同》;
4、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5、賣方開戶存折;
6、買賣雙方夫妻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狀況證明。
第三步: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銀行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由銀行報公積金中心審批后,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關貸款文件。
第四步: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第五步:辦理抵押
由貸款銀行或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六步:貸款發放
由公積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貸款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方開具的存折帳戶內。
第七步:按月還款
貸款發放后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每月多少日之前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直至貸款全部還清。借款人最后一次還清剩余貸款時,應親自前往貸款銀行并在銀行柜臺辦理還貸結清手續。
第八步:注銷抵押
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后,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撤銷房屋抵押證明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你好,借款人直接向市資金中心申請辦理貸款。 其辦理流程:到“中心”咨詢、登記 → 提交申請資料 →“中心”受理、審批 → 買賣雙方交易過戶 → 與銀行簽訂合同 → 辦理抵押登記 → 貸款資金發放 → 借款人按月還款 →結清貸款→注銷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資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資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審批:市資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第五步 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兩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到市資金中心,由市資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
第六步 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七步 發放貸款:貸款手續全部辦妥后,由市資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房方已開立的存款專戶內。
第八步 按月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直至貸款全部還清。
第九步 結清貸款:借款人結清最后一次貸款時,本人應親自前往貸款銀行并在柜面辦理還貸結清手續。
第十步 注銷抵押:借款人償還完全部貸款本息后,憑貸款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和撤銷房屋抵押證明、購房合同原件或房產證原件及個人身份證,到原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