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一般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職工退休的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職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四)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再就業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出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及主要用途: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
1、對于全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需要攜帶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加蓋提取人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公積金卡(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或者是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全額購房發票。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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