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集資房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并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用于解決本單位或本系統職工住房問題,一般不得作為商品房出售。如果要對外出售,也必須取得預售、現售或外銷的相關證件。 您在購買集資房時注意查看是否是合法產權的集資房。購買這類房屋時,一定要防止其中任何一方以其部分產權冒充全部產權來賣。因此,居民購房簽訂合同必須謹慎,要注意以下房屋是不能購買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收回的房屋;經法院或房管局裁定限制產權轉移的房屋;權屬不清的或有爭議的房屋;經市拆遷辦公告拆遷的房屋;違章建筑或規定作臨時使用的房屋;政府代管的房屋;已用于抵押貨款的房屋。購買二手集資房,您可以主要查看其房產證,全產權并取得房產證的集資房也可以考慮購買。
集資房售房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
一、買方按揭貸款購房
1、銀行征信調查(去人民銀行查買方的征信情況)
2、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3、向賣方支付定金并預留房屋尾款
4、房屋過戶的同時銀行審查貸款條件
5、銀行發放貸款
6、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
7、向賣方支付尾款
二、買方全款購房
1、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2、買方支付賣方定金
3、雙方共同去做房屋過戶
4、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
5、買方全款付清給賣方
可以通過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對交易雙方更有保障!
集資房可以轉讓的條件有哪些,主要內容如下:
(一)產權全部是單位員工個人集資房
對于產權全部是單位員工個人的情況,因為產權屬于員工個人即轉讓人,即使單位內部規定,員工不得轉讓,但是該規定系單位內部規定,對第三人不具有約束力,并且《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條規定:“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種情況下該協議沒有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即應認定轉讓有效。如果一方違反約定,不履行轉讓協議,另一方可按協議約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產權部分是單位,部分是員工個人的集資房
對于這種情況下,因為集資房是單位與個人共有,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規定,一方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處分共有物,況且自《物權法》實施后,不動產是登記主義,集資房登記有共有人的情況,因此第三人在購買集資房時是可以知道單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適用善意取得,再者,購買人未經共有人的同意,也過戶不成。因此,對于單位員工與第三人簽訂的集資房轉讓協議應是無效的或部分無效的,若出賣人將相關款項補齊之后,就可以獲得完全產權進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