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等級:
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水電安裝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合同編號: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地 址: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地 址:
茲有 工程,經過投標、議標、決定由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 工程價款
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為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程可以順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 非乙方原因得超過4個小時以上時;停水停電停氣
(4) 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 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