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承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的一種房屋。
我覺得應該是類似于團購房吧,也有可能單位承擔一部分
單位全額集資房一般情況下,戶主都只能是本單位的員工,特殊情況下如果該員工離開該單位,單位有權收回房屋的所有權. 因此你想在房屋所有權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可行性非常的低. 如果是要辦理產權的話,首選你們單位有擁有該房屋
1.集資建房一般是指建設單位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單位發展計劃的前提下,向特定的對象集資并供應住房的一種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其建設標準、優惠政策、上市條件、供應對象的
集資房不是經濟適用房。政府現在禁止做集資房,集資房就是大家湊錢蓋房子,經濟適用房是政府和房地產開發商協商后以優惠價格向符合條件的市民所賣的房子,集資房現在好像搜索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