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戶口簿; ?????? ??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 ??
3、出生醫學證明 ..." />
第一,父母雙方的身份證。 父母雙方的身份證要帶好,不同地方,也有不需要身份證的。 第二,結婚證。 需要帶父母的結婚證,有些地方只帶一方的結婚證即可。 第三,出生證。 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帶好。 第四
新生兒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需要的條件、資料及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的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
小孩子上戶口的具體要求如下: 1、子女落戶,需要民政局登記時的《結婚證》 2、子女出生時醫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證明》 3、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 4、父母任意一方(落戶方)的單位戶籍員出具的
1、《結婚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2、《出生醫學證明》; 3、欲落戶單位/村民委員會的《同意落戶證明》; 4、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5、若夫妻雙方不在同一戶
一,新生兒申報戶口手續: 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