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平房:一般平房:200元/平方米;磚木平房260元/平方米;磚混平房300元/平方米; 樓房:磚木280元/平方米;磚混320元/平方米。 土地補償標準32000元/畝(依據基準地價測算)
回遷補償二次征求意見稿規定,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對征收范圍內未經依法登記的建筑予以認定、處理。處理后確認為違法建筑的,不予補償。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
第一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條: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這里有《清遠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你可以看看: 清遠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保障我市城市 建設順利進行,保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發布的
1、拆遷直管公房和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及企事業單位的公有住宅,由用地單位按原房使用面積以“拆一還一”的原則歸還產權。不宜歸還產權的,按《馬鞍山市城市房屋拆遷重置價格標準》(以下簡稱重置價格標準(附后,略))的規定予以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