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中新建、擴建的使用土地面積標準按《慈溪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慈政發〔2002〕37號)要求執行,即小戶(1—3人)最高不超過86平方米,大戶(4人以上)最高不超過125平方米。救助標準以市建設、物價部門公布的當年度磚混二等重置價為準,按人均建筑面積12平方米的救助標準給予救助,如家庭人口為1人的,再增加3平方米,即為15平方米。凡符合新建條件的,按照家庭實際居住人口計算救助面積和救助資金;凡符合擴建條件的,根據人均救助面積,按照家庭實際居住人口,缺多少平方米救助多少平方米;凡符合修建條件的,修建費用按照家庭實際居住人口,經評估核算后,進行救助;實施置換的,置換房屋的評估價格,按照家庭實際居住人口,進行救助。
農村困難戶建房補助的一些具體措施。原則上每戶新建、重建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省財政每戶補助1萬元;維修住房視房屋危舊破損程度,實行分檔補助,省財政補助標準為:住房嚴重破損或結構變形的,每戶補助1500元;住房局部嚴重破損的,每戶補助1000元;住房局部發生一般破損的,每戶補助500元。 據悉,住房保障資助對象主要包括農村低保戶中的無房戶、極度危房戶,或住房處于自然災害嚴重地段、不適合居住的分散供養五保戶。農村低保戶和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住房破損,影響正常居住的,可申請房屋維修補助。農村困難群眾住房保障補助資金將由省財政統籌安排,縣(市、區)集中管理、統一使用。項目動工前,按審批補助額先付50%補助資金,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各級財政將開設“農村困難群眾住房保障補助資金”財政專戶,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封閉運行。民政部門按期把核定的資金發放人數及金額報送到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及時將資金從財政專戶劃撥到鄉鎮金融網點,存入資助對象一卡通賬戶,實行社會化發放。 你家如果是低保戶、獨生子女戶、雙女戶,又持有下崗職工證明的話,可以向當地鄉鎮民政所咨詢一下,或有余外再加的一定數額的補助和建房面積上的照顧。另外,再咨詢一下農村居民住房在建房面積、各項補助額度上有沒有新的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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