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xx中心小學
二、施工地點:xx鄉政府所在地
三、工程內容:刮外墻膩子、打水刷、封閉底漆一遍、五至八年調色外墻漆兩遍。———————————————
四、承包方式:外墻涂料帶料施工。———————————
五、工期要求:——— 天竣工。 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結束。由甲方原因或天氣等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無法正常施工,工期順延。
六、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現場達到乙方施工要求,無施工障礙。無條件提供水、電,塔吊配合乙方施工。
②甲乙雙方交叉施工時 ,甲方負責現場工作的協調,協助。達到不窩工,以保障工期不延誤。
③及時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以保證工程順利進展。
2、乙方責任:
①文明施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影響其他工人工作。
②嚴格按施工程序施工,搞好局部衛生工作。嚴禁野蠻施工。
③墻體表面因原始遺留原因造成的不平整,局部的酌情處理。情況復雜的與甲方協商解決。
④乙方雇工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出現任何問題及雇工保險等事宜均與甲方無關。
七、工程驗收:
1、達到國家普通施工標準。
2、本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后視為交付。
八、合同價款與計算方式:
1、合同總價款
面積計算方法:
2、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①工人及原料進入施工現場后,付工程款總造價的 %給乙方。
②
九、其他約定:
在合同約定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 (蓋章): 乙方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或授權代理人(蓋章): 或授權代理人(蓋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你好,范本如下: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外墻保溫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合同內每棟單體樓外墻膠粘50mm厚xps板保溫層;外表面膠粘標準網格布;安裝高強塑料鉚釘。
合同工期:
工期:按項目總進度及甲方要求為準
如果因發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體不能進入外墻保溫施工工序,工期應順延。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施工過程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墻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2004)》執行。
引用標準:
《絕緣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2002
《玻璃纖維制品實驗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墻隔熱保溫系統施工規程》
質量標準及驗收辦法:
1、工程施工及驗評辦法嚴格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墻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2004)》。
2、質量等級:合格
3、質量等級經質檢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驗評后達不到合同規定標準,由承包方無償返修,達到合同規定質量等級后方可交工。
技術資料、圖紙及其它材料的提供辦法: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相關技術資料,在施工過程中如有變更應出具變更通知單。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發包人提供產品近期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施工工藝及施工技術規程等。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墻外保溫每平方米造價為: 68元(外墻掛板);70元(外墻掛石材),工程量以實際結算為準。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發包人應按承包人施工進度進行付款,待外墻外保溫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暫定價款的85%。
2)、工程整體竣工且驗收合格后,發包人須向承包人支付完實際結算后工程總價款的90%,剩余的10%作為保修款保修期結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
3)、在發包人確認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簽字認可后,30天內付清工程款。
違約責任:
1、承包方違約責任:
1)、承包人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發包人責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響工程進度并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3)、如在保值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承包人負責賠償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損失。
4)、如保溫效果達不到有關規定的要求,承包人負責賠償因此而產生的損失。
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需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提供必須的施工條件,如施工條件達不到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視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時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終止,須在7日前提出,要有書面文件為據,如發生糾紛,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承包人貳份。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