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聯名卡發放對象
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將向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全部職工發放。為保證發放的正確性,目前除以下職工外,其余職工均可辦理:
1)多賬戶職工需進行賬戶合并后辦理;
2)職工身份證號重復的,需進行更正后辦理;
3)職工賬戶處于集中封存期間的,需轉入新單位后,由新單位為職工辦理。
公積金聯名卡辦理方法
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由單位統一為職工辦理,具體流程如下:
1)單位到所屬管理部領取《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申請表》;
2)單位指導職工填寫申請表各項信息、簽名并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3)單位將職工填寫好的申請表及身份證復印件收齊后,交回所屬管理部;
4)管理部給單位打印《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辦理確認表》及不可制卡人員清單;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分行具體辦理制卡和發卡手續
(一)、住房消費類提取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住房消費情況之一,且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集資建房、二手房的;
(二)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通過市場租賃方式依法租賃住房,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20%的(按照職工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計算);
(四)租賃武漢政府廉租住房的。
第五條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只可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本息。有關還款方式及辦理手續,按武漢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職工申請住房消費類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對賬簿或聯名卡);
(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證明提取事由的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依照第四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的順序,提取證明資料分別指:
1、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選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允許職工夫妻雙方就該套房屋每3年提取1次住房公積金(二次購房不享受此政策):
(1)購買自住住房未付清房款的,按政府房產交易的規定,需提供已簽訂并生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購房協議書(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持已在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辦的“售房批復”及購房協議,購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資金審批表及購房協議;購集資建房的需持市房產局集資建房批復或省主管部門的集資建房批復及購房協議)、首期付款的收據及售房方的收款 賬號辦理轉賬;首次轉賬滿3年后
公積金只是個賬號,沒有卡,一般只進不出所以不發卡。待符合用款條件時,再去辦手續,批下來后直接轉你銀行卡。
武漢公積金貸款條件為按月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補繳),且繳存賬戶狀態正常。你的公積金停了兩年,應該是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