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風格哥特(Gothic)這個特定的詞匯原先的意思是西歐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紀到19世紀的建筑文化與書寫層面,所謂“哥特復興”(Gothic Revival)將中古世紀的陰暗情調從歷史脈絡的墓穴中挖掘出來 。
哥特式風格主要是表現得古典莊嚴,優美神圣,自然而且形象等等。它的直升的線條,奇突的空間推移,透過彩色玻璃窗的色彩斑斕的光線和各式各樣輕巧玲瓏的雕刻的裝飾,綜合地造成一個“非人間”的境界,給人以神秘感。有人說羅馬建筑是地上
哥特式建筑是11世紀下半葉起源于法國,13~15世紀流行于歐洲的一種建筑風格,常被使用在歐洲主教座堂、修道院、教堂、城堡、宮殿、會堂以及部分私人住宅中,其基本構件是尖拱和肋架拱頂,整體風格為高聳削瘦,其基本單元是在一個正
哥特式是流行于歐洲中世紀的一種建筑風格,在建筑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哥特式風格的建筑代表了歐洲中世紀藝術的最高成就。它起源于12世紀的法國,盛行于12―15世紀的歐洲大地,前承羅馬式后肩文藝復興。主要見于天主教堂,也影響
哥特式建筑設計是歐式風格,它的特點如下: 其一:注重人性化、自由化、 后現代主義作為現代主義內部的逆動,是對現代主義的純理性及功能主義、尤其是國際風格的形式主義的反叛,后現代主義風格在設計中仍秉承設計以人為本的原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