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來說,鄭州安置房是不會有房本的,不過會有村里面的協議,是類似房本的協議,不是房管局正式下發的紅本,不能上市交易,買賣方式類似是轉讓,直接跟村里簽協議。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鄭州黃岡寺安置房和其他的房產一樣,也是有房產證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辦理。 第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
拆遷安置房可以貸款,但一般不需要貸款,因拆遷補償款肯定高于購房費用的。 對于拆遷安置房貸款的辦理條件,不同的地區,其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貸款對象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可以參考以下
不同的情況不一樣的結果,有些情況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詳情如下: 1.如果不是拆遷安置戶而購買拆遷安置房是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2.拆遷安置戶在取得產權證契稅證后的6個月時間內,您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
看你房子土地使用權的性質,你的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務,那么估計銀行不接受作為抵押物,也就不能進行抵押貸款。(希望能幫到你!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