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主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1、內地居民,提供內地《居民身份證》(含居住、暫住證明)或《居民戶口簿》或軍人(含武警)身份證明;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3、外國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4、組織機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二)車輛價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境內購置的車輛,提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聯和報稅聯)或有效憑證(發票聯第一聯復印件一份、第三聯原件);2、進口自用的車輛,提供《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征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海關《征免稅證明》。
(三)車輛合格證明及復印件一份:1、國產車輛,提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2、進口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
(四)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凡納稅人能出具有效證明的,計稅依據為其提供的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注明的價格。
房產購置稅:
契稅:根據京財稅(1999)1201號文的規定,買賣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買賣雙方在辦理產權交易時,房屋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下的,買方應交納房屋成交價2%的契稅;建筑面積超過120平方米,買方應交納房屋成交價4%的契稅。
手續費:買賣雙方依照規定各自交納房屋成交價0.5%的交易手續費。
印花稅:買賣雙方各交納房價款0.5‰的印花稅。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中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稅率為10%
需要購車發票(多聯單)、合格證、保險(先交保險才可以交購置稅)、身份證,
還有身份證復印件2張、合格證復印件1張。
如果你是開車去,就要帶上開車相關的資料了。如臨時牌照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