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底清理:基層表面應平整、堅硬、干燥、密實、潔凈、無油脂及其他雜質,不得有麻面、起砂裂縫等缺陷。條件允許時,用自流平水泥將地面找平為佳。 (2)鋪襯墊:將襯墊鋪平,用膠粘劑點涂固定在基底上。 (3)鋪強化復合地板:從墻的一邊開始鋪粘企口強化復合地板,靠墻
的一塊板應離開墻面10mm 左右,以后逐塊排緊。板間企口應滿涂膠,擠緊后溢出的膠要立刻擦凈。強化復合地板面層的接頭應按設計要求留置。 (4)鋪強化復合地板時應從房間內退著往外鋪設。 (5)不符合模數的板塊,其不足部分在現場根據實際尺寸將板塊切割后鑲補,并應用膠粘劑加強固定。
復合木地板施工工藝介紹(1)基層處理1)要求基層堅實平整,不起殼,不起砂,表面不干燥、潔凈,含水率不大于15%。2)基層平整是保證面層平整度的關鍵,要求用2m直尺檢查,誤差不超過3mm。3)基層抹面層應使用不低于42.5的水泥,中砂(最好是粗砂或中、粗砂混合使用),表面宜壓平壓光。(2)施工準備1)房間最大相對濕度不高于80%。2)安裝前地面須干凈、干燥、穩定、平整,在安裝前修補不規則之處。如地面本身不防潮,就應鋪一層防水聚乙烯薄膜(膜與膜搭接20cm)。3)當地面是混凝土時,鋪一層松軟的材料,如聚乙烯泡沫薄膜、波紋紙等以降噪。4)量好房間的尺寸,計算出需要多少塊地板,并考慮最后補缺地板的塊量,備好地板塊。5)適應當地面空氣濕度,在安裝前應原包裝保存。宜保存24-48小時為佳。地板塊應水平存放,切勿豎立或靠椅斜放。
(1)強化復合地板面層采用條材強化復合地板或采用拼花強化復合地板,以浮鋪方式在基層上鋪設。 (2)強化復合地板的材料以及面層下的板或襯墊等材質應符合設計要求可采用雙層面層和單層面層鋪設,其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強化復合地板面層的條材和塊材應采用具有商品檢驗合格證酌產品,其技術等級和質量要求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3)強化復合地板面層鋪設時,粘貼材料應采用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防菌等無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設計要求選用;膠粘劑選用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 的規定。 (4)強化復合地板面層下襯墊的材質和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強化復合地板面層鋪設時,相鄰板材接頭位置應錯開不小于300mm 的距離;與墻之間應留不小于10mm 的空隙。 (6)大面積鋪設強化復合地板面層時,應分段鋪設,分段縫的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7)強化復合地板面層的允許偏差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1
)地板必須安裝在干燥的水泥沙漿地面上,地面要有很好的承載能力。
2
)室內空氣濕度小于
70%
,房間溫度在
18
以上,地表溫度在
15
上并且要通風
狀況良好(最適宜的溫度
18
~25℃。濕度在
40
~
50%
之間)。
3
)地面的平整度應控制在
3mm/m
以下,不平處要用水泥或其它材料找平。
4
)地板在安裝完
24
小時以后才能上人或承載重物。膠水在經過
7
天以后才能
達到最強的結合強度。
2
.必要的安裝工具和材料:
拉緊器、回力鉤、隔錘墊塊、鉛垂線、木工尺、木工鋸、塑料墊、錘子、扁鏟
等專用工具。
復合地板地面施工程序:水泥砂漿找平油光—墊復合木地板防潮墊—復合木地板層板安裝。復合地板面層施工主要是包括面層開板條的固定及表面的飾面處理。固定方式以釘接固定為主。即用元釘將面層板條固定在水泥地面上。條形木地板的鋪設方向應考慮鋪釘方便,固定牢固,使用美觀的要求。對于走廊、過道等部位,應順著行走的方向鋪設;而室內房間,宜順著光線鋪釘。對于大多數房間來說,順著光線鋪釘,同行走方向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