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合同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一:謹防面積縮水。 注意事項二:謹防代繳稅費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約定“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如果購房人選擇由開發(fā)商代繳稅費,最好約定開發(fā)商在一定期限內向購房
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注意事項有以下這些: (1)在合同中,應注明與開發(fā)商談定的付款方式 ?? ?? 是一次性付款還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最好注明如申請不到銀行按揭時訂金等預付付款的處理辦法。 ?? ?? (2)明
期房轉讓的條件一: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比較簡單。開發(fā)商、買受人、受讓人協(xié)商一致后,解除買受人與開發(fā)商原先簽訂的預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讓人與開發(fā)商另簽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即可,不須經過房屋主管部門的批準和
商品房預售合同包括: 1.主體。 即房產開發(fā)商和購房者,應寫明雙方的名稱地址等。 2.預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預售合同應明確記載預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區(qū)、坐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質、建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