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滕州經濟適用房已經公布了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須由申購家庭的戶主或申購家庭推舉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購人提出申請,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申購人家庭具有滕州市非農業城市戶口且實際居住5年以上,夫妻雙方戶籍中一方為農業戶口的,可由城市戶口一方提出購房申請;2、申購人家庭年總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40386元(根據《滕州市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1年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0193元);3、申購人家庭無自有產權住房;4、申購人家庭未購買過公有住房、集資合作購建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公布了,2015年1月25日下午,滕州市2014年度經濟適用房進行了搖號選房,897套房有了新主人。26日,滕州市住房辦公布了這897套房的價格,一房一價,最高的21萬余元,最低的17萬余元。
2015經濟適用房買賣最新政策:經適房政策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經適房政策2、政策規定滿5年后,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銷售;經適房政策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經適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購買的經濟適應房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經適房政策1、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經適房政策2、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后,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二、如何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1、購買已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房屋成交價1.5%的契稅、5元印花稅外,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2、購買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購房價格來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淡須滿足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并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所購置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的最高購房總價標準以外部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所購房屋仍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