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市區無自有住房或雖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年滿18周歲的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均可以申請,具體如下: 1.市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及新就業職工。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
目前的實施的廉租房政策是必須是低保戶,且吃低保在六個月以上,否則不可以申請。雖然有新的政策出臺,但大部分地區還未實施,只有部分區縣在試點。
廉租房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這類房屋沒有固定的使用期限,也不能買賣、轉租、出售或改變用途的,則要退回廉租住房。逾期未退回的,按合同約定,將以調整租金等方式處理。 市住房保障和房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非農業常住戶口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實際居住,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連續3個月在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低收入線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