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一)有市區城市常住戶口(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人);(二)家庭年收入在市政府確定的年收入標準線以下;(三)無房戶(婚后無房或遷入無房,借房居住者等);(四)困難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
《寶雞市經濟適用房住房銷售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完善住房社會保障體系,做好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工作,根據《寶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市房管局是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
500套經濟適用住房和500套廉租住房是我市改善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的重要舉措。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已于今年9月29日開工建設。500套經濟適用住房建在高新開發新區的“宏運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收入證明。各家庭成員由所在單位提供收入情況約證明。失業人員提交勞動保障部門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低保人員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證明;自由職業人
申購手續這樣辦理:按照申請、登記、公示、審批的辦法,分批次批準購買經濟適用房。具體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人戶口在馬尾區的向馬尾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