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城八區的上述標準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準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并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具有本市戶口,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市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限價商品住房供需情況,對單身申請人年齡實行動態管理。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須符合規定標準,并實行動態管理。城八區的上述標準由市建設部門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價格等因素組織確定,經市政府批準后公布。遠郊區縣的上述標準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經市政府批準后公布。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所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積應合并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勞動收入和儲蓄存款利息等財產性收入。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三、申請購買廉租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城八區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標準由市建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研究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準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廉租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并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四、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難家庭。 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正在輪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條件(一)市內六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待遇,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于7.5(含)平方米的兩人以上(含)家庭。(二)市內六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變賣房屋或轉讓房屋使用權在3年以上、同戶籍家庭成員名下沒有住房的兩人以上(含)家庭。(三)市內六區非拆遷家庭中享受民政部門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級以上(含)殘疾”認定條件、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于7.5(含)平方米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變賣房屋或轉讓房屋使用權時間超過3年的兩人以上(含)家庭。(四)將市內六區市級以上(保持榮譽)勞動模范家庭中上年年收入低于3.7(含)萬元、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于7.5(含)平方米的兩人以上(含)家庭。(五)市內六區重殘或雙殘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于7.5(含)平方米的兩人以上(含)家庭。二、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三)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9平方米(含)以下;(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含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三、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二)上年人均收入低于2萬元(含);(三)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9平方米(含)以下;(四)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四、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條件(一)申請人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范圍內非農業戶籍;(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萬元;(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四)家庭人口原則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喪偶人員也可作為單人戶申請。在計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的1.5倍計算。以上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購買時請以實際價格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