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申請手續 申購手續這樣辦理:按照申請、登記、公示、審批的辦法,分批次批準購買經濟適用房。具體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人戶口在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
1、南寧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包括有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向戶口所在的街道辦提出申請2、并填寫《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和《共同申請人審查表》3、然后申請人將需要提供資料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街道辦進行審核4
海口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
申請條件1、具有市區兩年以上城市戶口;2、家庭收入符合政府劃定的中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申請材料1、《核定表》一式五份;2、出具夫妻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時,需提供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