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注冊地或者國籍等;(二)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三)知識產權許可行使狀況;(四)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行使知識產權的貨物的名稱、產地、進出境地海關、進出口商、主要特征、價格等;(五)已知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制造商、進出口商、進出境地海關、主要特征、價格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總署不予備案:(一)申請文件不齊全或者無效的;(二)申請人不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三)知識產權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海關發現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知識產權備案未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文件的,海關總署可以撤銷其備案。
知識產權主體是知識產權的權利所有人,包括著作權人、專利權人、商標權人等。知識產權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甚至可以是國家。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系統使用指南?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是海關總署秉承“便捷、高效、透明、好用”思路建設并投入使用的為社會公眾、進出口企業、知識產權權利人等查詢和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提供網上服務的在線平臺,其功能包括在線查詢備案信息、提交備案申請和進行備案信息自我管理等。根據海關總署公告,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辦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應注冊為系統用戶,并先通過系統提交備案申請的電子信息。為指導用戶更好地使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