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適用房必須滿五年以后才能上市交易,且需要住房保障辦公室開具放棄回購證明。2008年4月11日前購房的經濟適用房,按網簽價10%征收。2008年4月11日之后購房的,按差額的70%征收。即:(現(xiàn)在的網簽價-購房時的
綜合地價款的征收,有一個明顯的時間結點。2008年4月11日之前購買的經適房滿5年:需繳納網簽價×10%,2008年4月11日之后的經適房滿5年:房屋交易政府優(yōu)先回購;若不回購,則需繳納差額×70%。其中(差額指:原購經
您好,一類經濟適用房是在過戶當天繳納綜合地價款的,在過戶大廳繳納;契稅、個稅和營業(yè)稅是在繳稅大廳交。希望能幫助到您。
您好:經濟適用房的綜合地價款在繳稅出具的票據(jù)上是出售人,也就是業(yè)主承擔的。因為這是國家向出售征收的稅費。跟買房人無關。但是實際上很多稅費跟客戶都沒有關系,但是賣房簽約的時候可以協(xié)商由購買人出錢,或者業(yè)主有意把稅費加入到房
您好,您的經濟適用房屬于一類經濟適用房,一類經濟適用房滿五年才能出售。如果滿足了出售條件,綜合地價款要這樣計算:(1)2008年4月11日之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滿5年綜合地價款=網簽價/核定價×10%(2)2008年4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