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只是個期限的問題,實質是土地使用權的問題,您所說的二者基本沒什么區別,房子買了始終是您的,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國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樣進行延續,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一般住宅開發70年產權,商業50年,到期以后怎么辦?現在物權法上暫時規定,到期自動續期;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但是唯一沒有明確的是到期以后是“免費”還是“付費”;這是關系民生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買了一套房子到期不能住啦,放在誰身上都無法接受,說句玩笑話這么重大的事情不解決不是要造反嗎?政府早晚會給老百姓一個合理的說法,因為這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全國人民面臨的問題,這是關乎民生的問題,所以您不必擔心土地的使用權問題!只要有條件放心大膽的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