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勝訴的可能.最終法院會判決你們的買賣合同無效,對方退還你的錢,你得把土地歸還給對方.因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同時,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中(十)...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以及國土資源部為切實落實國務院的《決定》,又發布了《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并且規定:“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意思是宅基地所有權不能給城鎮居民,使用權也不能給。嚴格限制了農村宅基地的流轉和房屋的買賣。因此,你與對方的住宅買賣違反法律的規定,屬于無效的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