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還提出,凡在哈爾濱市市區范圍內,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面向社會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均要按規定進行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網上聯機備案。對于各建設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商品房屋買賣合同聯機備案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預(銷)售審批、不準辦理房屋權屬登記,同時,對于所建項目的開發企業省建設廳將不予進行企業資質年檢。權力下放存逃稅等漏洞公告中的內容顯然與住房局自稱對商品房預(銷)售沒有監管職能是自相矛盾的。為了更進一步了解住房局究竟對商品房預售有無監管職責,1月21日,《法制日報》記者再次來到市住房局信息中心。該中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住房局只對商品房預售、買賣行為進行監管,開發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合同訂立、開具發票、稅費繳納等問題都不屬于住房局的管理范圍。一位女工作人員詳細向記者描述了“聯機備案”:在一個商品樓盤獲得預售許可之后,住房局信息中心會為其量身定制一個配套的網絡聯機平臺,開發公司在每預(銷)售一處房源,并與客戶簽訂一份合同之后,會將合同上傳到聯機備案平臺,聯機備案登記信息隨時在網絡上查詢,這也是住房局監管開發企業誠信經營的手段之一。2011年起,為了方便開發企業,住房局將部分權利下放,允許開發企業可以自行在聯機備案平臺上撤銷合同,每套房源僅限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