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讓土地是繳納土地出讓金,劃撥土地是繳納征收補償土地的一些費用2、住宅、商業、工業等經營性用地必須出讓供地,只有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才能劃撥供地3、出讓土地可以自由抵押、轉讓、出租,劃撥土地轉讓需要當地政府的批準,轉讓的時候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
土地轉讓有兩種方式:一是土地所有人將土地所有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在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情況下,二是土地轉讓指承包人自找對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發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為。1、土地所有人將土地所有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有償的是買賣,無償的是贈與或遺贈。土地轉讓行為只能發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會里,我國在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變私有制為公有制,因而不允許土地轉讓。但是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受讓人僅對土地享有使用權,而所有權仍屬于國家或集體。2、在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情況下,土地轉讓指承包人自找對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發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為。轉讓的合同內容雖無改變,但是變更了承包人,終結了原承包人與發包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確立了受讓人與發包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時,承包方與第三者應訂立書面協議。相關土地轉讓稅率:轉讓土地使用權,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轉讓建筑物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行為視同銷售不動產,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