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只是個期限的問題,實質是土地使用權的問題,您所說的二者基本沒什么區別,房子買了始終是您的,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國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樣進行延續,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一般住宅開發7
你好,據我所知,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商品房70年產權,到底是什么意思?一、這里先搞清二個概念,即“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70年產權,實際上是指土地使用權;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遠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問題。二、房屋70年產權
房屋七十年產權到期怎么辦: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居住用地七十年。如果是均為住宅用地,40年產權與70年產權,本質上是一樣的。商業、旅游、娛樂用地最高只能為四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到期后,該土地上的房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