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標是推翻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建立起農民土地所有制為主體的新的土地制度。這次土地改革是我國歷史上土地制度最重大、最徹底的改革,通過沒收一切大地主、大官僚占有的多余土地無償分配給農民,實現了耕者有其田,改變了占鄉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農占有約70%~80%的農村土地,而占鄉村人口90%以上的貧農、佃農和中農僅占約20%~30%的農村土地的半封建的土地關系。從而結束了幾千年封建地主所有制和剝削制度,使農民在經濟上做了主人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28日發布《中國土地政策藍皮書(2012)》,藍皮書系統地總結和評價了2012年中國土地政策的演化和執行情況,匯聚了一年來土地政策研究領域的優秀研究成果和調研報告。[1]內容包括政策評價篇、地方創新篇、理論研究篇和調研報告篇四部分。藍皮書透露,明年土地政策將在服務經濟發展大局、加快推進城鎮化和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等方面繼續發揮作用。政策評價篇對2012年土地政策的總體情況以及土地規劃、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地價地權管理等專項政策進行了回顧和評價,并對未來政策走向作出預判;地方創新篇選取部分地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對其土地政策創新情況進行了分析和評價;理論研究篇重點從理論層面對現行的土地管理政策進行分析和思考,提出了完善政策的建議;調研報告篇匯集了2012年部分優秀的土地政策調研報告,為完善土地管理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了依據。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院長鄭凌志在會上指出,藍皮書對2012年主要土地政策進行了回顧:2012年,土地管理政策繼續延續“十一五”期間的主線,在嚴格保護耕地、積極參與宏觀調控、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一些地方圍繞服務經濟發展大局,開展了許多制度創新,推動了土地政策的發展。主要有五個方面:(一)嚴格保護耕地,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二)加強土地市場建設,推進節約集約用地;(三)參與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加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四)推進土地管理法修改,深化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五)多方開源,出臺多項政策,加大土地供應量。同時,藍皮書對2012年的土地政策進行了評價,表現在三個方面:(一)在保障民生,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二)在促進了城鄉統籌過程中,保護農民利益;(三)注重對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藍皮書也對2013年的土地政策作出了判斷:2013年的土地政策將延續2012年的方向,在服務經濟發展的大局,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促進城鄉統籌等方面著力。土地制度改革一個可期的方向,首先是完善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中的分配比例,規范政府的征地行為等。此外,允許農民或集體經濟組織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參與城鎮經營型項目的開發,制定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收益分配辦法,合理確定國家、地方政府、集體和個人的收益分配比例等,也是改革熱點。同時,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促進存量土地的盤活、再開發利用也是政策的重點。[2]
從1950年冬到1953年春,中國在新解放區開展了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土地改革運動。1950年6月,全國政協一屆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到1953年春,除新疆、西藏等一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外,全國大陸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