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4月份拿到購買商店的發票,但是房子尚未有任何證件,只有合同一份,年底交房并且辦理其他手續。年中準備辦結婚證,也就是我會在婚后才能把房產手續辦妥,請問我買的這店面跟我婚后的妻子是屬于什么關系今年4月份拿到購買商店的發票,但是房子尚未有任何證件,只有合同一份,年底交房并且辦理其他手續。在法律層面,你只有合同一份和購買商店的發票,但這是一種不動產的買賣合同,不動產買賣開發商都要到房地產管理局進行初始登記,一旦買賣合同關系成立、生效后,房地產開發商就要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爾后經過一段辦證時間購買人才能取得與房地產管理局登記簿一致的房產證書。所以,只要已經全面支付全部款項后,在等待辦證過程中,那么,你已經取得該房產。這樣在年中辦理結婚證,從該物權取得的時間上,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也是你婚前財產。與他人沒有物權法上的法律關系。